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3〕2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成员包括学院纪委负责人、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导师等。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考生提供政治审查表。
2.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3.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由5名该学科(学位点)导师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对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接收程序
1.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并按接收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3.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规定的复试日程和要求参加复试。
4.相关专业考生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按复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录取。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考生,将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6.对拟接收的考生,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
(4)未按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者,或者信息作假者。
(5)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年10月10日